近日,长春市食药监局二道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二道区英俊镇苇子村有一无证酥饼黑加工点,所制作的酥饼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经查证,此酥饼加工点属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且制作间卫生条件差。执法人员依法取缔该食品加工点,并对其生产加工用具及违法生产的食品依法就地查封。
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与当事人电话联系无果,再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时发现,该黑加工点人去屋空,且封条被撕毁,屋内所查封的物品均被带走。当事人擅自撕毁封条,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的违法生产的食品和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长春市食药监局二道分局现已将此案移送至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调查处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