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工商局委托白山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标称杭州、广州等地生产的羽绒服类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其中,白山市合兴大厦伊袖女装部分羽绒服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抽检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及产品所标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对产品充绒量、含绒量、pH值、甲醛、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产品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抽检羽绒服类商品3组,不合格1组,不合格率为33.3%。(注: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检测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使用说明不合格
使用说明项虽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安全,但却是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要求的。吊牌和洗水唛是服装使用说明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引导和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产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产品销售的作用,是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体现产品特征、反映产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
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
纤维成分分析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不同面料未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含量;
(2)标称的纤维类别跟实测的纤维类别不同;
(3)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偏差超出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允差范围;标注的纤维名称不规范,即不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规定。
纤维含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份的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穿着、使用的舒适程度,消费者也可以根据纤维含量来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所以纤维含量的不同能够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取向。
据了解,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产品;其次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再者要在选购时慎重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是否齐全。此外还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吉网吉刻APP记者 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