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解读了《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据姬国海介绍,实施意见从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搭建创业平台、完善创业服务和培育创业典型等方面,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的6项总体目标任务,同时明确了今年的具体任务,指导各地制定工作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11条政策措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投入、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返乡创业融资渠道、强化土地用电政策扶持、实施返乡创业培训、多种模式推进返乡创业、搭建返乡创业平台、完善返乡创业指导服务和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引领。
《实施意见》中有六个方面创新政策举措。
在“搭建返乡创业平台”方面,创新提出依托“园区+基地+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租金补贴等。首次提出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与农民工返乡创业相融合,建设一批综合性创业园区,吸纳农民工入园创业。
在“实施返乡创业培训”方面,提出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首次创新提出开展农技工培训,2017年开展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1万人,以转型提升就业能力,进而提高就业质量,积累创业经验。
在“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投入”方面,首次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投入,加大返乡创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返乡创业示范县、返乡创业基地(园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等,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在“多种模式推进返乡创业”方面,引导各地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业、种养殖创业、产地加工业创业等多种模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商贸流通、农村物业管理等新业态创业模式。
在“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将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同时,提出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金融支持试点工作。
在“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引领”方面,提出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每年培育5个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特色鲜明的县(市),引导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行政村同步推进。培育返乡下乡创业带头人,力争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名返乡创业带头人。培树一批措施得力、实效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模式在全省推广。
据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张光烈在会上介绍,与以往其他文件相比,《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更加细化,既有到2020年的规划,又有年度具体任务。到2020年,全省返乡下乡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将达到10万人以上;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20个以上;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孵化基地等各类基地(园区)200个以上,每个县(市)至少创建一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1万人,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1万人。
2017年,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力争突破7万人;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5个以上;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0个以上;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2500人;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2500人。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