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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长春两家企业产销不合格“牛肝”涉食品安全犯罪

时间:2018-01-19

  18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10号),涉及吉林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前,案件已经移送吉林省公安厅。

  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商海平(绿园区商二牛肉摊床)销售的标称德惠市虹翔肉牛屠宰场生产的“牛肝”的生产日期为2017-08-25,克伦特罗检出值为5.76μg/kg,国家标准规定克伦特罗项目不得检出。

  抽样单中标称的生产者是德惠市虹翔肉牛屠宰场,超出省食药监局行政监管范围,由于此案的不合格项目是克伦特罗,涉及食品安全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目前,案件已经移送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于9月1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商海平(绿园区商二牛肉摊床)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调查,“牛肝”进货6kg,全部销售,没有库存。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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