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长春铁路公安处针对利用“隔日退”手段诈骗铁路票款案件精心研判、重拳打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抓获涉嫌诈骗人员18名,行政拘留6名,追缴票款3.2万余元。
3月11日,长春车站派出所接到售票室退票窗口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退票女子所持的车票隐约有“已乘车”的公章印迹,怀疑该车票已经使用过。经民警带回审查,该女子交代,所退的车票为提前购买的3月11日九台至长春2168次车票(票面价值9元),在使用该车票乘坐了3月10日当次列车后,故意擦掉“已乘车”印迹,并到售票室退票以骗取票款的违法事实,该人被行政拘留。3月12日、16日,长春车站派出所又相继抓获2名利用相同手段诈骗铁路票款不法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长春铁路公安处通过研判分析认为,上述三起案件虽然涉案价值不大,但行为的区域性、连续性、效仿性特征明显,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沈阳铁路公安局将此案列为专案进行督办,公安处抽调刑侦、网安等部门和派出所专门力量,站车结合,架网布控,迅速展开专项围剿行动。
3月22日,专案组根据线索,在长春站候车大厅将涉嫌诈骗的李某、衣某某、任某某查获。经过核查实名制售票平台,查明该三人自2013年8月以来,采取购买隔日车票乘坐当日火车,到站后办理退票手续的手段,累计诈骗铁路票款7544元,依法追缴票款,并分别予以行政拘留。
通过持续有效的专项打击,在长春市九台地区产生了强烈震动,公安部门采取宽严相济的政策,在保持严打态势同时,敦促不法人员主动投案。3月30日以来,迫于法律的威慑力,王某某、刘某某、赵某某等12人,相继主动到长春站派出所投案。
经调查核实,该12人于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采取“隔日退”手段,共计办理退票、改签2287次,诈骗票款金额达2.4万余元,鉴于上述人员有投案自首情节,并主动退还赃款,长春车站派出所分别予以从轻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