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存在的各类“微腐败”问题,吉林省公安厅日前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全面集中整治基层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等三类突出问题。
省公安厅强调,要抓住重点对象,既紧盯基层所队覆盖全体民警,又要紧盯领导机关突出领导干部,着力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违纪违法问题。要抓好关键环节,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推进开门搞整治,排查问题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针对有案不立和以案谋私问题,厅直机关有关警种要对下级公安机关本警种承办的案件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部门调查;针对经商问题,要坚持全面普查、全员登记、逐级包保,公安纪检部门要与工商部门沟通协助排查。
据悉,省公安厅开展此次“三项整治”将持续到年底结束。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家福对整治解决“微腐败“问题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省公安厅成立“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厅直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均确定主要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带头查摆整改问题。6月底前,将建设完成群众对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的自主查询和举报投诉系统,让群众查询有途径、投诉有渠道,倒逼公安机关有警必接必处、有案必立必办。
针对集中查处的一批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省公安厅将选择典型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刑侦、法制和纪检等部门将分兵把口、分线作战,分别制定出台具体细化的单项整治方案,担负起牵头组织、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的责任。同时,省公安厅还设立“三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主要警种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做好统筹协调、宣传指导和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