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水利厅获悉:为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确保2018年6月底前所有河道内垃圾得到全面彻底清理目标实现,按照《吉林省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报送全省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相关要求,吉林省河长办启动全省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督导检查。
4月10日、11日,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到辽源市进行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督导检查。检查组分别听取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东辽县、东丰县关于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现场开封公布所到县、区东辽河、莲河等11条河流、32个检查点。检查过程中,被检河段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及河道保洁人员随同检查。
2018年3月31日 湾龙河清理前
2018年4月11日 湾龙河清理后
检查组发现河道内存在垃圾时,进行了现场量测、拍照取证,记录垃圾堆放面积、数量,随行乡、村两级河长现场签字确认。专项督办通知单下达给县级河长,并分送村、乡(镇)、市级河长及市、县两级总河长。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