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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4-16

  近日,吉林市纪委市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6起典型问题是:

  桦甸市永吉街道孙家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丽华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7月16日,时任桦甸市永吉街道孙家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丽华,在已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的情况下,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造成不良影响,且向调查组提供虚假情况。2017年12月12日,马丽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吉林市丰满区结核病防治所党支部副书记姚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3月和2016年末,丰满区结核病防治所党支部副书记姚野先后两次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2017年12月27日,姚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吉县口前林业工作站春登分站借调人员何福臣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20日,永吉县口前林业工作站春登分站借调人员何福臣,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2017年11月10日,何福臣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7年12月29日,时任春登分站站长刘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蛟河市拉法街道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艳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蛟河市拉法街道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艳奎分别操办大女儿、二女儿婚宴及父亲丧葬相关事宜,违规收受村民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2日,张艳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磐石市呼兰镇苇塘村妇女主任于海艳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6日,磐石市呼兰镇苇塘村妇女主任于海艳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收受该村5名社干部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29日,于海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船营区搜登站镇高家店村党支部书记王校平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9月17日,船营区搜登站镇高家店村党支部书记王校平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村干部和服务对象等6人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6日,王校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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