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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长春市CPI同比上涨1.0%

时间:2018-04-16

  过去一个月,长春CPI表现如何?

  14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3月份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0%,涨幅较上月缩小1.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1%,累计上涨1.3%。

  具体来看,CPI变动呈现以下特点:

  先来看同比,八大类商品价格均“六升两降”趋势。其中,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衣着、食品烟酒价格分别上涨4.5%、2.3%、1.4%、0.9%、0.5%和0.2%;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5%和0.4%。

  再来看环比,八大类商品价格呈“三升五降”格局。其中,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4%、0.4%和0.2%;食品烟酒、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下降3.0%、1.0%、0.9%、0.5%和0.5%。

  此外,受节后需求减少影响,交通费价格环比下降5.5%。其中,飞机票下降16.1%,其他交通费下降31.5%;鲜菜、猪肉、淡水鱼、鲜瓜果类价格环比分别下降13.0%、12.8%、9.9%和4.4%。

  与此同时,受节后劳动力供应增加、服务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衣着洗涤保养、洗浴、车辆修理与保养、家政等服务项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18.7%、8.1%、6.9%和3.6%。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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