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吉林省政协主席黄燕明主持召开咨政协商座谈会,这也是今年第6次咨政协商座谈会。多位省政协委员与专家学者受邀,围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主题各抒己见、坦诚建言。我省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场回答了委员们关心的问题,中国吉林网对咨政协商座谈会进行全程图文直播。
“如果说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是执法的红线,是对公安执法最基本的要求,那么这次开展的公安机关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就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建设法治公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里程碑和新起点。”
省政协委员李大法首先发言,他建议,应统筹做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规划和计划。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当务之急、社会之需,更是一次系统建设的战略选择和决策,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任务的完成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阶段性,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或召开几次会、发几个文件、搞几次检查就能完成的。”
他建议,省里应该统筹兼顾,结合省情和各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公安机关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制订出全面系统的三年或五年规划,确定每年工作的重点,分步组织实施,使规范化建设能够在高起点上规范有序运行。
另外,要健全完善执法的制度建设。首先应对公安机关各类执法的依据全面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地理出各类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司法解释和文件层面的细则,规定等,掌握各类执法依据缺失的情况。在梳理的基础上,制订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并争取及早列入省里的立法规划和计划中,争取这些立法早日出台,填补法律空白,为执法提供法律规范层面的依据。要分警种、分类别的制订各种工作的程序、标准、细划每种执法的流程、让执法过程既清晰明了又简化有效,特别是执法全流程记录和音视频记录制度,应抓紧完善并全面推行。
“加强公安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规范化水平,应该从基础建设入手,并且强调招募人员的专业化的水平。”省政协委员孟其人在发言中建议,应增加吉林省警察学院招生数量,多为公安机关输送专业人员,保证入警人员真正是符合实战需要的;比照兄弟省份提高公安专业拨款额系数,保证教学实际需求;加大对吉林省警察学院的资金投入,扩大教学空间和规模,增添相应战术训练设施和装备,确保警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我省落实‘两办’文件精神及公安部相关条例的情况是‘喜中有忧’:我们曾就公安机关规范执法问题在北京、福建、河南、云南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梳理调研成果时,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即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质量的高低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成正比。从公安部了解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规范执法最好的城市——上海、杭州、北京、深圳、厦门等无一不是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吉林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王成勇在发言中表示。
他建议,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现代化的执法设备、装备“倒逼”干警规范执法。
“为什么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质量的高低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成正比,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公安机关设备和公安干警个人执法装备的超现代化是其中极为重要的因素。以长春市交警支队为例,我们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长春市交警支队规范执法处于全国交警系统先进行列,最好时能排在超大城市的前10位,这与长春市排名全国经济总量第30位是有一定反差的。长春交警支队的管理水平确实是高效的,某些方面甚至是领先于全国。但能让他们居于全国前列的另一个不可或缺的原因是这个支队的设备、装备的现代化程度是与全国最发达省份处于同等水平。还以他们‘查酒驾’为例,整个执法过程是完全‘受制’于现代化的设备、装备,人为因素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没有空间。这就‘倒逼’干警‘只能’按法律规定规范执法。”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摄影:李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