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体要求,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行人不走人行步道、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斜穿马路、跨越护栏、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滑板、旱冰鞋)等交通违法行为。典型违法行为曝光:
4月13日16时08分西安大路李海龙(22018219******431X)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4月14日10时25分其塔木镇吴成富(22012319******4659)无牌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
4月14日11时21分西安大路魏雷(22010319******3516)违反禁令标志
4月14日14时55分西安大路同志街李惠顾(22010419******472X)行人不走斑马线
4月19日9时54分长白公路徐俊生(22072219******421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4月19日14时17分长白公路秦小伟(41282719******8512)驾驶摩托车载货超限
4月19日16时19分长白公路胡佃州(32032519******455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4月20日10时39分长农公路592公里处宋维家(22042219*******5329)驾驶摩托车载货超限
2018年4月20日长清公路65公里处刘忠喜(22012519******3611)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长春交警提醒: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一定要守法行车、守法走路,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