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16时,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第五网格区民警在工农大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商务轿车在工农大路与虎林街交会处的公交车道内准备进入停车场。此时,其他车辆都排成一排有序进入,而这辆车却在行车道内停车等候,严重影响了后方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纠正该车的违法行为,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可该女性驾驶员声称自己没有携带相关证件,且几次向民警提供的证件号码都未能查询到其相关信息。于是,民警联系派出所民警利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找该名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在获取该名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后,又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该车驾驶员赵某某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见事实无法隐瞒,赵某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并对赵某某做进一步处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