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获悉,为确保2018年“五一”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决定:2018年4月29日0时至24时、5月1日0时至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含高速公路应急保障车辆)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三省高速公路原有禁行时段和路段不变,仍继续执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应急保障运输车经申请批准后,可在白天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高速公路。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