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吉网、吉刻APP记者通过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部署假期工作。据了解,2016-2017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高中段学校2017年7月15日—8月13日,计4周,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段学校2017年7月15日—8月20日,计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同时坚决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单位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并利用假期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鼓励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组织学生参加海外研学旅行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确保师生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引导学生积极读书,到图书馆、书店等地参加现场阅读、讲故事、读书心得分享活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陶艺馆、电影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父母的工作岗位等地方,开阔视野,感受自然,了解社会,体验生活。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加快推进将学生志愿活动纳入德育评价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措施,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制止违规收费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区域假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小组,要在放假前针对本区域重点民办教育机构和住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设立补课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问题举报线索,对违规现象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学校要明确提出要求,坚决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学校在假期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长春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治理督查小组,按照相关规定集中开展暑假期间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治理活动,随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明查暗访,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