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针对通信行业营销的多发问题,召集吉林省移动、长春市移动、长春市联通三家通信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在这之前,长春市消协向三家企业发送了约谈函,但省移动通信公司并未派人参加。
会上,长春市消协首先向长春市两大通信企业的售后、市场营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第一季度通信行业投诉受理情况,分别指出了吉林省移动及长春市两家通信企业经营服务中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对通信公司经营活动中营销、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了点评。
长春市消协在通报中说:2018年第一季度长春市受理电信服务类投诉507件 ,与去年同期133件相比增加了374件。其中,受理移动公司投诉281件,占比55.42%,与2017年同期50件上升了562%;一季度受理联通公司118件,占比22.27%,与2017年同期57件相比,投诉量上升了207.02%。
消费者所投诉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套餐或开通增值服务套餐老问题仍存在;
二是电话营销问题多。履行告知义务不详实,套餐业务介绍不清,诱导消费者变更原套餐;
三是剩余流量可转月使用暗藏猫腻;
四是服务不规范。突显在营销店面窗口服务人员专业基础性服务不扎实、报修服务不及时、针对老年人服务不完善,导致老年人上当问题多;
四是不良短信骚扰问题仍存在;
五是消协组织在履行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调查中,移动公司不提供有效证据,只能提供证据文字描述。
通报指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被约谈通信企业表示:将及时将问题汇报,认真查找症结,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市消费者协会汇报整改情况。
针对吉林省移动未参加约谈会,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表示,将充分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监督职能,对于拒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经营者,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并披露媒体;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事实清楚,且情节严重的,将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消协还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吉网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