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长春保安集团派驻长春轨道交通3、4号线安检员上岗仪式在长春保安集团正式启动,4月30日专业安检和安保人员即将正式上岗。
据了解,轨道交通3、4号线作为长春公共交通重要枢纽和城市名片,每天承载着近20万人次的客流,确保乘客绿色、健康、有序出行的同时,保障乘车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为有效应对严峻的反恐防爆工作形势和城市公共安全防范需要,长春轨道交通集团与长春保安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对长春轨道交通3、4号线开展全面严格的安检和安保工作。
轨道交通3、4号线因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间较早,不具备安装使用大型安检设备的条件,因此将利用手持安检设备开展简易流程的安检工作,首批321名政治背景审查通过、身体健康、年龄适合的安检安保工作人员,经过系统化的专业培训取得从业资格后即将正式上岗工作,在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时间开展安检工作。“我们争取做到和长春地铁1号线同等安检标准,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安检工作,防止因携带违禁物品乘车导致的不必要的麻烦。”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3段分队长侯乃铜说。
“为了加大安检力度,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我们将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查的原则,这项工作也是方便大家文明出行,”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四公司主管站务副经理马成凯说。
对于市民担心安检影响通行速度的疑虑,据了解,轨道交通集团已与保安公司通力配合,为提高安检速度和能力,专门对工作人员和安检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各个站点的客流情况配备引导人员和辅助人员,做好乘客的分流和引导工作。
即日起,乘坐长春市轨道交通(含轨道交通1号线、轨道交通3号线和轨道交通4号线等)进站乘车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见表一);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表: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二、携带下列物品乘坐轨道交通工具,不得超过两2件(含2件):
1、酒类:白酒(累计不超过2公斤且包装完好)。
2、发胶、衣领净、摩丝、光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香水(累计不超过1000毫升或1公斤);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油);安全火柴。
3、其它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
吉网吉刻APP记者 崔佳 摄影 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