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22时许,白石山森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白石山林业局白林路与新华大街交会处一辆车撞了行人,之后行人倒地,肇事车辆离开现场,伤者周围有大量血迹,生死不明。
民警到达现场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进行调查,肇事车辆没在现场,涉嫌逃逸。急救中心救护车抵达现场后,经医生确认被撞者已经死亡。经民警初步认定,该案件为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事发后,白石山森林公安分局连夜组织交警大队、白石山森林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等多警种,成立专案组并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在白石山森林公安分局领导的指挥下专案组统一调度,现场勘查组民警在案发现场进行勘察,搜集肇事车辆遗留现场碎片等证据。视频监控组民警分别调取各交通卡点和治安卡点监控,根据时间节点,对过往车辆进行对比。此时,堵截抓捕组民警封锁了辖区及事发地周边所有交通路口,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
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提交给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锁定了3台重点车辆,并与现场勘查组所取得的车辆遗留碎片进行逐一比对,最终确定1台嫌疑车辆,该车为黑色一汽解放牌面包车,车号为吉B80H37。5月1日凌晨1时10分,抓捕组根据车牌号查询到机动车所有人,又通过户籍信息锁定其家庭住址,抓捕组抵达其住所时发现楼下正停放着肇事车辆,车辆有明显的碰撞痕迹。确定后,民警立即进入交通肇事嫌疑人李某某的家中将其控制,并带到白石山森林公安分局案件办理中心进行讯问并对其进行抽血检验。
嫌疑人李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因为第二天有亲属要结婚,所以当晚他和亲属一起吃饭,喝了两瓶啤酒,又喝了一点白酒。回家途中,在酒精作用下的李某某意识并不清醒,撞人后李某某也没有意识到是撞了人,直接把车开回了家。当得知受害者已经身亡时,李某某也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据李某某讲,他考驾驶证已经八年时间了,曾经有过酒后驾车经历。后经检测,李某某的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3.78毫克。
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作为所有机动车驾驶员的一项基本常识,在忽视并触碰这道红线后,所要承担的后果不仅是法律的制裁,还有亲人的悲痛。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通讯员芦俊铎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