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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违纪案件

时间:2018-05-08

  近日,松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件:

  扶余市三骏乡财政所所长王振文因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4年11月,三骏乡政府在使用省财政厅拨付的“整村推进”资金购置扶贫羊期间,因王振文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未发现东达户村虚报10户农户申请扶贫羊问题,致使该乡政府多购置价值1.66万的扶贫羊20只,造成扶贫资金使用浪费。2017年11月,王振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扶余市肖家乡杏树村党支部书记倪权、报账员高方龙滥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肖家乡为扶持贫困户开展养鹅脱贫项目,倪权、高方龙将应给9户贫困户发放共计1800只鹅雏分散发给村民,致使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2017年12月,倪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方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言、十九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冯胜金违规发放扶贫羊问题。2015年,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和十九号村在实施长岭县发改局扶贫羊项目工作中,未按规定将各村所得1000只扶贫羊分给贫困户,而是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致使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2017年9月,吴言、冯胜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八十八乡二十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玉春违规收取扶贫羊保障金问题。2015年,张玉春擅自决定收取扶贫羊保障金,按照每只收取200元的标准,共违规收取16.68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2月,张玉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乾安县水字镇阳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蔡海坤、妇女主任孙淑梅、报账员赵洪君向贫困户收取扶贫井保障金问题。2014年10月,阳字村村“两委”研究决定向6户贫困户额外收取扶贫井保障金共计1.8万元,用于处理村不合理支出。2017年11月,蔡海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淑梅和赵洪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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