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工作履责不力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这2起典型问题是:
长岭县长岭镇党委书记闫启民(时任巨宝山镇党委书记)、巨宝山镇副科级干部朱玉学(时任巨宝山镇纪委书记)工作履责不力问题。2016年6月,在长岭县巨宝山镇换届选举过程中,巨宝山镇党委书记闫启民、纪委书记朱玉学在未核实作为副镇长考察对象的张某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向组织部门出具了张某没有违反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致使张某通过组织审核并于当年10月份当选为巨宝山镇副镇长。后经查实,张某在当选巨宝山镇副镇长之前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在当地产生恶劣影响,并于2017年7月被长岭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闫启民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朱玉学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岭县三团乡党委书记纪新东、人大主席白民武(时任三团乡纪委书记)工作履责不力问题。2016年6月至10月,在长岭县三团乡班子换届考察过程中,三团乡党委书记纪新东、纪委书记白民武在未核实副乡长人选尹某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尹某出具没有违反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致使尹某通过组织考核并最后当选为三团乡副乡长。后经松原市纪委查实,尹某在换届选举民主推荐过程中即存在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拉票等违纪行为,当选三团乡副乡长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于2017年9月被松原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新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白民武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同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