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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局开展2018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

时间:2018-05-09

  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医保局获悉:按照《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号)要求,现开展2018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筛查范围:

  按时、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省直二级保健对象(不含离休)。

  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不累计。

  筛查地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上述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

  筛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此次慢性病筛查工作采用的是网上申报、医院预约、单位组织的模式运行,具体情况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申报流程图》,筛查时间从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相关要求:

  1.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指派2人负责相关工作。

  2.各参保单位先行下载《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即各家医院的慢性病筛查价格项目单)发放给每名保健对象,按照保健对象所选择内容以选定医院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并与医院确认筛查时间后,组织保健对象前往检查。

  3.各参保单位要在2018年5月7日至11日之前登录省医保局网站,在网上办公大厅申报保健对象信息,逾期未申报,网上办公大厅申报保健对象信息功能将自动关闭,无法申报。

  4.为解决参保单位漏报、延后申报等问题,今年采取“分时分段”申报形式,在正常申报时限以外,又在7月23日至27日、9月24日至28日设立两个申报时段来解决此类问题。

  5.在2017年度慢性病筛查过程中,有二级保健对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享有待遇,医保局特为上述人员安排一次补充筛查,补充筛查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至25日,且要与2018年度慢性病筛查在同一所定点医院一同进行,不能分开筛查,定点医院会按照不同年度为二级保健对象划卡结算,逾期不补。

  如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与省医保局医疗保险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董佳刘鑫 联系方式:0431-88690556

  申报网址:www.jlyb.gov.cn(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下载网址:www.jlyb.gov.cn(资料下载)

  附件:

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申报流程图.doc

吉林省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网报系统操作说明.doc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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