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旅游局获悉,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按照长春市2018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部署,决定对具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经营,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从5月4日开始至31日结束。检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取旅游行业单位及执法人员。
检查工作重点包括:
(一)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二)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其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
(三)旅行社要求导游、领队接待旅游团队,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接待服务费用;
(四)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
(五)旅行社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服务网点不坚持“四统一”原则(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咨询)的经营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
检查对象:
吉林省喜洋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吉林省港桥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吉林省熊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吉林省海航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长春华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长春市盛辉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吉林省天保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吉林省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长春华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长春市生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长春市长白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