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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驾”也是酒驾 可别心存侥幸

时间:2018-05-11
  5月3日10时23分,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敦化东站口对一辆灰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酒气浓重、目光躲闪,看起来十分可疑。察觉到驾驶人异常的民警随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2mg/100ml,确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证据面前,张某羞愧地低下了头,承认前一天晚上同岳父喝了二两白酒还有两瓶啤酒,但是因为着急赶路,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了高速,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您,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人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  如果您在高速公路出行遇到困难,欢迎您随时拨打吉林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报警救援电话0431—12122。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现违法行为,可发送短信至吉林高速违法有奖举报平台18943012122进行举报。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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