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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长春CPI同比上涨0.9%

时间:2018-05-15

  15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4月份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0.9%,涨幅较上月缩小0.1个百分点;累计上涨1.2%,环比下降0.1%。

  吉网、吉刻APP记者注意到,4月CPI变动呈现以下特点,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价格呈“六升一降一持平”格局。其中,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3.3%、2.6%、2.4%、0.9%、0.6%和0.2%;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2%,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持平。

  再来看环比,八大类商品价格呈“五升三降”格局。其中,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8%、1.2%、0.3%、0.2%和0.1%;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食品烟酒价格分别下降1.1%、0.9%和0.7%。

  此外,天气转暖,大部分鲜菜产地北移,市场供应量增加,鲜菜价格环比下降10.3%。其中韭菜、油麦菜、豆角、蒜薹、尖椒、甘蓝和油菜分别下降26.5%、22.3%、16.7%、15.1%、14.2%、13.9%和13.3%。

  值得一提的是,长春至长白山旅游团收费价格受省内户籍免景区门票影响,价格下降32%;长春至海南、长春至迪拜旅游团收费价格受天气转暖需求减少影响,分别下降5.7%和10%。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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