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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长春小伙无证醉驾 被查后直问交警撞人咋处理

时间:2017-04-16

  4月13日深夜,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查获一名无证还醉驾的男子。被查后,这名23岁的小伙对自己的行为心有余悸,一直询问交警酒驾撞人会怎么处理,醉驾肇事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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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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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供图

  事件回放>>>

  4月13日23时38分,南关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民康路与三道街交会处正常排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轿车内的驾驶员神情慌张。

  民警对这名驾驶员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06毫克,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民警随后将他带回大队进行抽血检测。

  这名驾驶员最开始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了,但民警通过查询后发现,他从未考取过驾驶证,除了醉酒驾驶,还是无证驾驶。

  这名驾驶员交代,他姓张,今年23岁,没有工作。当晚,他是偷开父亲的车出来参加朋友聚会,其间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时已是深夜,他以为马路上不会有交警了,所以就心存侥幸地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张某被交警查获后,对自己的行为也是心有余悸,在警车里一直询问交警酒驾撞人会怎么处理,醉驾肇事该如何处罚等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者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1至6个月拘役的处罚。

  虽然张某对自己无证、醉驾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但他还是要面对法律的处罚。因无证驾驶,他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因醉酒驾驶,他5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还要被追究拘役1至6个月的刑事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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