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19时许,程某涉嫌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吉AE61*号小型汽车)从农安县青山口乡至松花江村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朝阳沟屯东1000米处时,将骑摩托车的张某(男)和孙某(女)撞倒在地。致张某头部受轻伤、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程某驾车逃逸。
5月30日上午,程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选择了到农安县交警大队靠山中队投案自首。
程某称,事故发生后,他看到对方摩托车被撞倒在地,由于自己无证驾驶,且驾驶的车辆还是报废车辆,心里非常害怕,于是逃离现场。回到单位后,他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告诉给了弟弟,弟弟规劝程某投案自首。程某犹豫片刻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到事故现场抢救伤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待事故责任认定做出后,将对程某依法做出处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