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务大厅召开,解读《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容,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务实举措 起草《实施意见》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事关整个公安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对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省公安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形成《实施意见》,经十一届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对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务实举措,把《实施意见》落实好,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全面提升全省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十三五”规划期内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内,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全面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推动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实施意见》对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在深化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健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反恐怖活动、网络安全管理配套制度,建立新业态安全管理制度。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方面,对制定重要执法制度、部署重大执法活动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法律顾问聘任使用制度。
在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在加强科技深度应用,全面实现网上办案,提高执法办案科学化、程序化、信息化水平。在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就强化执法保障、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支持保障、推进落实、沟通衔接等方面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以及各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细化分解任务改进执法工作 将《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认真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省公安厅将抓紧研究制定《2018-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各职能部门、各业务警种职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成效标准,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同时,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机制,加强和改进如实受立案工作,健全案件管辖制度和衔接机制,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机制,确保公安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着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执法执勤实战能力培训,使全警更好地肩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推动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王晓东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