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国务院推广复制上海浦东经验,在部分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吉林省长春新区经批准成为改革试点单位,同时,为推动改革顺利进行,由省编办、省工商局和省法制办组成“证照分离”改革领导小组。
吉林省长春新区经批准成为改革试点单位,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2018年3月30日印发了《关于在长春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改革领导小组对涉及到的27个中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新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指导。省市两级工商局多次现场调研指导推动,协调中省直27个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我省的94项许可项目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协调对接省、市电子政务网。新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5月25日启动试运行。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聚焦办证环节,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116项改革事项,除国家已经明确取消和上海市特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外,我省保留94项行政许可事项,在长春新区先行开展改革试验。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不同情况,分成5类推进实施。具体为:
(一)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暂时停止实施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采取这类方式的有药品广告异地备案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政府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采取这类方式的有餐饮服务许可1项行政许可事项。
(三)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取得行政许可后,申请人需达到法定许可条件,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采取这类方式的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21项行政许可事项。
(四)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不能暂停实施又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采取这类方式的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36项行政许可事项。
(五)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采取这类方式的有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2项行政许可事项。
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才刚刚开始,各相关单位一定不能松懈,一定要按《方案》规定严格履行责任。94项行政许可涉及到的部门要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改革新方式新要求办理各项审批,严格按照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认真总结案例,及时沟通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政策,切实享受改革红利。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第三方评估,及时总结,不断完善,为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积累试点经验。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