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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企业“蓄”融资“活水”

时间:2018-06-08

  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增进城乡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和支持,有利于中小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助力其发展壮大。

  4月1日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突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引入资金活水。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金融行业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支持。《条例》中,将‘融资促进’单列一章。《条例》的出台,能够推动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有利于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吉林省金融办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处处长徐智勇告诉记者,在全省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全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完成了“三个不低于”目标。年初以来,我省先后召开了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全省金融工作推进会,均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近年来,我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集聚、金融手段创新,力争让中小企业在每一个成长阶段都有金融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成效初显。今年一季度,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4630.8亿元,同比增长10.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

  据徐智勇介绍,省金融办将会同驻吉金融管理部门着力实施五重举措,持续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各项优惠政策。向发放符合一定条件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准备金政策,继续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支小再贷款,优先办理小微企业再贴现。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地方银行在审慎经营前提下自主确定小微企业贷款规模。

  开展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银税互动合作、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推广等。

  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实施“百千企业挂牌成长”计划,充实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着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加大债券融资力度,建立债券发行企业库,引导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私募债等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区域股权市场完善交易服务功能,逐步探索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试点,打造我省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

  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客户类型,探索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拓展抵押品范围,积极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扩大特色产品运用和创新,薄利多销、积少成多,努力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做出大成绩。

  鼓励类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融资功能。

  “省金融办于5月下旬赴吉林、延边等6市(州)和部分省管小贷公司开展了调研工作;5月29日,我们在长春市举办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省内典型经验培训班,省内各级小贷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和小贷公司高管近400人参加培训。”徐智勇说,“我们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年力争累计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20亿元。”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周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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