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净月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新城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沿着新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车后座载着一名小学生,两人都没有戴安全头盔,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示意这辆摩托车靠边停车,准备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其间,细心的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于是立即控制住该驾驶员。经询问得知车上的孩子是驾驶员的孙子,他这是要准备送孙子去上学。考虑到孩子没有错,民警便先安排警车将孩子送到了学校。
后经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吊扣6个月的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