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11时左右,在长春站北广场铁北二路附近,一辆车号为吉AY***6的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停靠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大队赵警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时,察觉到该车驾驶员郑某亮的驾驶证有些异常。经民警仔细核查后发现,郑某亮的驾驶证已经于2017年10月9日因为吸毒被强制注销,现在属于无证驾驶。但郑某亮仍心存侥幸,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最重要的他驾驶的还是营运车辆。民警暂扣了该辆出租车,并将郑某亮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郑某亮因无证驾驶将面临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 2000元的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