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16时30分许,一辆轿车行驶到长春市卫星广场时突然自燃。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通过巡检第一时间发现,并指派在附近执勤的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帮忙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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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时30分,一辆老款宝来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到卫星广场出人民大街路口处突然停下,车体开始冒烟。这辆车的司机是一名20多岁的男子,车停下后,男子打开车门迅速下车。这一幕被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视频巡检系统发现,并把情况通知给负责这一路段执勤的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二中队教导员高峰。高峰立即带领2名民警和2名协警赶往现场。由于已是晚高峰时间,特勤大队领导非常重视,也赶到现场进行支援。
由于轿车自燃后火势较大,甚至有爆炸的危险,民警赶到后立即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让车辆都远离自燃车辆。随后,民警又在附近单位借了2个灭火器,进行扑救,但火势太大,无法彻底扑灭,一直到消防官兵赶到,才将火彻底扑灭。
长春交警提示广大车主,夏季温度较高,车辆容易发生自燃,建议汽车停车后,切断电源,检查车上是否留有隐患、火种,是否有漏油现象。打火机、车载香水、灌装碳酸饮料、手机和数码相机等应避免放在车内,以免引起火灾。同时,车内应配备有效灭火器。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