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0 日,长春市举行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吴敬涛进行了发言。
长春属于温带大陆性湿润气候,从历年历史气温记录来看,草案关于供热期起止时间的设定还是符合长春的气候特征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严寒和寒冷地区主要房间应采用 18 度到 24 度,国家标准相当于技术法规,所以在这一标准之内设定供热最低温度标准很适合。
对于停热用户是否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用问题,我的意见是不但要收取,而且要提高缴费标准。由于停供用户逐年增加,不但增加了企业负担,同时也造成了正常供热用户的室温不达标,所以收取停供基础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用户盘活空置房,遏制停供面积逐年增加的态势。
对于热企来讲,固定供热成本不因用户停供而减少。对于停供面积较大的区域,热企都是通过提高供热参数的方式来保证正常供热用户室温达标,所以热企不但没减低成本,反而增加了供热成本。
建议办理停供应该征得邻居同意,如果影响邻居正常用热或者造成邻居用热不达标,应该不得办理停热。
热用户应当在每年 9 月 25 日前到供热经营企业办理停供手续,但对于没按日期办理停供手续热企该如何处置没有明确规定,建议《草案》应该完善。
关于划分热用户和供热企业对供热设施维护养护责任的问题,如果站在用户的角度出发,《草案》最终明确分界点就设在分户阀门。建议热价测算时要单独测算热企每年维护二次网、地沟管网、门栋主管的维护费用,对于业主共有产权部分的公共设施的更换,要明确从物业维修资金中支出。建议《草案》应该明确,让供热经营企业参与到建设单位供热方案设计审核、工程质量的监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关于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供热质量差等问题严重的供热企业强制退出供热市场的问题,我们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建议政府成立专门第三方的考核机构,建立切实可行的评价制度,公平对待热企和用户的利益冲突,公正测量供热质量,公开评比结果。
建议及时有效地落实煤热联动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该上调热费价格就上调价格,该下调热费价格就下调价格,不能总让热企收入和成本倒挂,只有供热企业良性发展了,供热行业才能健康发展,也只有供热行业健康发展了,居民供热质量才能得以保障,社会才能稳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通讯员 宫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