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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过期”证 骑“过期”车上路被查 心存侥幸必受罚

时间:2018-08-02

  按照《吉林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部署,经长春市交安委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

  大整治活动中,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摩托车违法行为管理和打击力度,以高压态势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报废后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7月30日14时30分,朝阳交警大队第七网格区网格长陈磊及民警孙国庆,在工农大路红旗街交会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吉J号牌的轻骑牌蓝色普通两轮摩托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将其截停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摩托车已经超期未检验, 民警随后在对驾驶员驾驶证信息查询时发现,驾驶证现是注销状态。但是驾驶员自称驾驶证状态正常,民警将驾驶员王某带到朝阳交警大队办案区 ,通过公安系统查询确认,原来王某的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三年以上,早已自动注销。随后民警对王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以500元的罚款,并且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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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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