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1日,吉林省通榆县公安局民警在河北省某工地,将涉嫌非法开垦草原、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成功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先后多次非法开垦草原2.94公顷,严重破坏了当地草原生态环境。
而这起案件的侦破,只是近期吉林省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方面取得战果的缩影之一。据统计,仅今年5月至今,吉林省公安机关就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名,查处环境污染行政案件47起,行政拘留28人,形成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
建立专门力量,推动工作显出成效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执法和治安行政机关,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担负着重大使命。”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表示。
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吉林省公安厅把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切实加大打击震慑力度。
依据当前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迫切需要,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公安厅专门设置正处级建制的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定编20名,设总队长、政委各1名,副总队长3名,专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切实加强专业力量建设。
为推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吉林省各级各地公安机关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推动,迅速在全省掀起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热潮,不断取得突出工作实效。
据了解,吉林省公安厅非常重视加强案件侦办指导工作,科学建立了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各地侦办案件逐一梳理研究,先后将长春、吉林、四平、通化、白城等地侦办的7起案件予以挂牌督办,限期破案。
实施有效打击,多策并举强化侦办
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中,吉林省公安机关切实增强攻坚意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优势,积极主动作为,变被动接案为主动寻案,全力开展破案攻坚。
他们加强案件线索摸排,以打击非法排污、破坏河道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湖、水源污染犯罪为重点,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排查。按照工作部署,广大民警深入重点企业、单位走访调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整治行动,获取有效案件线索110条。
今年1月,抚松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抚松县松江河镇某地域地表植被人为破坏严重。抚松县公安局及时立案侦查,很快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冯某、周某等人。经审查明,犯罪嫌疑人许某等人先后多次盗取腐殖土,破坏案发现场植被0.75公顷,盗伐150余棵云杉、水曲柳等珍贵树和大量腐殖土。
工作中,吉林省各级公安机关注重加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案件线索加快核查调查,该立案的及时立案侦查,努力做到“快侦办、快取证、快抓捕、快移送”,切实加快办案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在搞好深入摸底基础上,吉林省公安厅部署组织四平、辽源、公主岭等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以打击东辽河流域水污染为重点,主动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执法联动,先后破获东辽河水污染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处行政案件15起,行政拘留6名。
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丰富打击效果
据介绍,吉林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发挥社会宣传的强大作用,他们充分借助各种媒体资源平台,实时向公众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取得的阶段性战果,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实现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们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时刻把握打好打赢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湿地保卫战的工作要求,努力集全警之智、聚全警之力,倾力打好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攻坚战,坚决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期待。”吉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负责同志介绍。
他们严格落实案件督办制度,精心梳理了一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案情特别重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报请公安部督办,全力推进破案攻坚,彻底打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利益链、保护伞,打出声威,形成震慑。
他们还进一步加强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密切协作,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将污染严重地区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将煤炭、造纸、钢铁、水泥等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加工企业等确定为重点排查行业,集中开展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除此之外,吉林省公安厅还探索建立河道警长制,周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在吉林省拉林河流域率先开展河道警长制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巡逻防范、执法宣传、打击犯罪等工作,有效发挥出了河道警长在河湖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通讯员 李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