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吉林省工商局网站上获悉,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所销售的珠宝类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抽查检验依据GB/T 16552-2010 《珠宝玉石 名称》、GB/T 16553-2010 《珠宝玉石 鉴定》、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一号修改单、GB/T 18043-2013 《首饰贵金属含量的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法》、GB/T 31912-2015 《饰品 标识》、QB/T 1690-2004 《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等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指标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珠宝玉石类商品的命名、标识成分分析等项目,贵金属类商品的质量、标识和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抽检9家销售商44组,不合格36组,不合格率为82%(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测试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存在的主要问题:
珠宝玉石主石命名错误。珠宝玉石的命名应按照国家标准GB/T 16552-2010《珠宝玉石 名称》进执行。名称错误、不标注处理、不标注合成、名称不规范等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贵金属质量不合格。贵金属质量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887-2012 《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的贵金属饰品名称,如“纯银”、“硬金”、“纯银”、“老银”等;也指贵金属首饰的整体含量,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规定了各种纯度的最低值,不得有负公差。贵金属纯度不合格将损害消费者利益。
标签及其他标识物不合格。饰品标签的标注内容包括饰品名称、质量或规格、销售价格、产品标准编号和生产企业(或销售商)的名称,其中饰品名称由材料名称和品种名称组成。贵金属材质的命名按照GB 11887的规定执行,珠宝玉石的材质命名按照GB/T 16552的规定进行。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产品;其次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再者要在选购时慎重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是否齐全。此外还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