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翟宪枝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春市中级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翟宪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翟宪枝,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宪枝在担任通化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