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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出台意见 推进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机制改革

时间:2018-08-09

  为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改革完善派出所警务工作机制,日前,吉林省公安厅出台《吉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以此打造全省公安基层多功能战斗实体,全面提升派出所实战化水平。

  《意见》指出,根据构建科学警务机制的实际需要,吉林省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行“室队”和“警务区”制,科学划分“室队”和“警务区”。警力25人以上的派出所设立“一室三队”,即指挥研判室、社区警务队、治安巡逻队和案件侦办队;警力15人至25人的派出所设立“一室二队”,即指挥研判室、社区务队、案件侦办队;警力15人以下的派出所根据治安实际,将辖区科学划分为若干警区,按照“一区N警,划块而治”的模式开展工作。

  《意见》表明,全面实行“室队制”后,吉林省公安派出所将严格按照“一室引领N队”模式,切实推动派出所高效运转。在城镇派出所,按照每名民警管理5000人的标准配备专职社区民警,按照“1+2+N”的模式配备民警、社区辅警和社区专兼职治安工作人员。在农村派出所,他们按照每名民警管理8000人的标准配备专职驻村民警,按照行政村与辅警1:1的比例配备辅警。

  《意见》还规定,为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吉林省公安厅将努力打造基础数据警务,努力建设完善吉林公安“警务云”基础信息推送功能,深入指导民警充分利用数据辅助工作,切实提高实有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水平。他们将为派出所民警配发智能终端,打通基层一线“警务云”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并将根据派出所实战需求,实施资源共享“全时通”,最大限度开放各类信息系统权限,支持派出所查询、比对、研判信息。

  除此之外,《意见》还在加大派出所保障力度方面进行了规范。吉林省公安派出所将推行基础工作“一网考”,推行派出所基础工作任务网上下达、网上全流程考核,同时加大基础工作考核权重,提升考核分值。按照要求,吉林省市州公安局派出所警力要达到总警力的40%以上、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力达到总警力的45%以上、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达到总警力的55%以上。据了解,意见还规定了严格控制部署派出所专项行动、任务指标下达、变相考核、刑事案件侦办、统计报表等内容。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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