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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被处罚后再次无证驾驶 还是个酒驾

时间:2018-08-09

  目前全省正在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全省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措施,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一律行政拘留。截至目前,查处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6640起。近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行动中查获一起两次无证驾驶还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上次已经被罚了2000元,这次又要被拘留7天,我真不应该有侥幸心理。”因两次无证驾驶,刘贵富得知自己将面临更加严重的行政处罚时,后悔不已。

  8月2日18时10分左右,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鹤大高速公路694公里处大蒲柴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HK0576的灰色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当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一位民警发现驾驶人刘贵富正是自己一个多月前查获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这一次刘贵富依然无法拿出这些证件,并且身上散发着酒气。

  民警立即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刘贵富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7mg/100ml,确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自己第二次被抓的事实,刘贵富不再隐瞒,将事情经过全部交代。
  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驾驶人身份信息发现,刘贵富在2013年因交通肇事,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2018年6月29日,刘贵富驾驶牌号为浙GY3G39的黑色小型越野客车途经鹤大高速公路694公里大蒲柴河收费站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然而刘贵富不仅不吸取教训,反而认为再次无证驾驶被抓的可能性极小,没想到由于相同的原因被执勤民警抓个正着,而且这一次不仅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还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鉴于刘贵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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