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扶贫领域、软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村霸”三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基层微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现将10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咸荣日侵占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咸荣日利用职务便利,从其审批给某村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补助费中,先后套取21.7万元用于自家生态园建设。咸荣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原队长董玉林违规收费问题。2002年至2014年,董玉林在任长春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期间,在没有具体收费依据且未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向全市文化娱乐行业收取会员费282余万元,用于不合理支出。长春市纪委已对董玉林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3、宽城区兰家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魏占插手工程项目、收受贿赂问题。2015年至2017年,魏占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帮助其亲属及社会人员承揽工程18项,捞取好处及收受贿赂33万元。魏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长春市纪委已对魏占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4、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邵永武套取集体资金、违规减免卫生监测费问题。2014年,邵永武在该单位发放2014年度绩效奖金过程中,指使财务人员制作虚假的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明细表,套取资金16.15万元,将其中1.4万元据为己有,其余14.75万元作为单位账外资金存放。2015年,该单位在对辖区旅店、宾馆、洗浴、美发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收取卫生监测费过程中,邵永武违规审批减免相关单位卫生监测费134万元。邵永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二道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国庆套取志愿者联盟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张国庆时任二道区东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利用分管二道区“竹青志愿者联盟”项目之便,指使项目组工作人员崔某某虚开发票套取现金21万元,其中张国庆据为己有15万元。张国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榆树市总工会副主席张洪余插手工程建设、收受贿赂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洪余时任环城乡党委书记,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先后索要、收受贿赂45万元。张洪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桂权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李桂权利用职务之便,将天然气管线占地补偿款及村卖地款占为己有4.28万元,私自承包村荒地后转租获利3万元。李桂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宽城区兰家镇台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臣侵占征地补偿提留款问题。2011年至2012年,刘臣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征地补偿提留款42.86万元。刘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九台市沐石河镇于家村七社主任赵玉林不足额发放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赵玉林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未将1.2万元低保金足额发放到户,而是发放给6户非低保户。赵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榆树市八号镇健民村村委会治保主任袁树林违规收取低保办理费问题。2016年,袁树林在为本村办理低保户时,共向96户农户违规收取费用4800元,用于办理低保期间车费等支出。袁树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10起典型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长春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长春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将“三项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违规违纪问题。要充分运用好问责利器,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严肃问责。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软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村霸”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