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中,为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近日来,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开展8月份周末酒驾夜查集中统一行动,根据辖区车辆流动特点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提升勤务模式,在重点时段,对过往的车辆认真检查,打好“游击战”,实行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执法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拉网式”“扫描式”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查获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人,当罚则罚,该拘则拘,决不手软。截止目前,查获酒驾3844起、醉驾619起、毒驾8起。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大队查获一起出租车驾驶员酒驾,驾驶员王某驾驶吉AZ9**6号出租车沿东天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通伊路时与吉AR9**L车相撞,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大队文庙网格长徐博正好巡逻至此,看到事故双方驾驶员正在马路中间争吵拉扯,徐博随即上前要对事故进行处置。此时出租车司机王某见有民警赶来,却出乎意料的匆忙驾车逃离了现场。徐博见状立即呼叫民警荆彪增援,随后在一家修理厂将王某追上并带回大队。经询问,王某中午和朋友一起喝酒,一直喝到下午17时许,然后驾驶出租车上路行驶。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72mg/100ml,王某涉嫌醉酒驾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依照相关法律,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拘留15天。醉酒驾驶营运性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8月10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珲春收费站口入口进行检查,一辆车号为吉HDS798的小型轿车面对民警的停车示意,该车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冲向收费站,慌忙中驶入了ETC车道,因该车未安装ETC,被迅速赶来的执勤民警堵在了ETC车道内。随即,民警对驾驶员王玉海进行检查,发现王玉海浑身酒气,于是,民警将驾驶员王某传唤至珲春公安检查站进一步调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玉海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57.5ml/100mg,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据王玉海讲述,自己是着急去蛟河市参加一个葬礼,心存侥幸才酒后驾车。经查,王玉海的驾驶证是6月7日刚刚考取的,仅仅过了64天,就即将因为酒后驾驶而受到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