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9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全国法院第十六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在吉林长春启动,本次执行行动主题为“执行利剑•长春出击”,当日对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宽城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的4起执行案件和发放执行款现场进行直播。
本次全媒体直播活动采用电视、网络同步直播,设立1个主演播室,1个执行指挥中心,5个执行现场,6路直播信号,两个半小时不间断直播,20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直播。
9时,200名执行干警,41辆警车准时集结,整装待发。“报告指挥长,执行队伍已准备完毕,请指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挥中心大屏幕上,各路执行现场指挥实时汇报。
“出发”!随着长春中院指挥长肖德馗副院长一声令下,警笛鸣响,执行干警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现场强制开锁搜查 经营者表示筹款履行
9时20分,绿园区人民法院干警到达位于锦城大街附近的吉林省沃伦商务酒店,现场外围设立警戒线。
被执行人吉林省沃伦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期间,向申请执行人绿园区木林物资经销处采购装修材料后,未给付材料款4万元。经绿园法院调解仍不履行,调解中双方约定如不给付欠款还需承担8000元违约金,但酒店在正常营业的情况下,仍拒不偿还欠款及违约金,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搜查。
出示搜查令后,执行干警控制酒店工作人员在指定区域等待,并首先对酒店前台进行现金搜查。在多次与酒店办公室主任释法明理,要求协助打开财务室、联系酒店负责人未果后,执行人员现场强制开锁进入财务室搜查。
经过三个小时的搜查,绿园法院扣押该酒店2018年至今的增值税发票、财务账单、相机、电脑等物品以及1.4万元现金,将酒店办公室主任和运营总监拘传到法院。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酒店负责人通过电话沟通表示,8月28日之前履行所有欠款。
腾迁厂房顺利交接 发放执行案款暖人心
10时,在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丛家村,宽城法院正在执行一起腾迁案件。申请执行人长春市鼎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毛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毛某停止侵害,从案件争议土地上迁出。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法律义务主动迁出。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沟通,毛某始终不同意自行迁出。
通过事先踏访,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养犬护院,为确保顺利腾迁,法院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将三只大型犬麻醉并关入笼中。按照预先分工,执行干警有序进入厂院内,对毛某居住房屋内个人物品,逐件清点并一一登记、照相、录像。清点完毕后,通知搬家公司进入现场搬迁,所有物品搬迁完毕后,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办理交接,腾迁面积5000平方米。
10时30分,宽城法院现场向马凤英等159人发放执行案款。马凤英等159人申请执行长春市铁路器材厂给付退休金案于2002年立案,案件标的额为219万元。经多方查找财产线索,宽城法院查明被执行人一部分旧有房屋即将拆迁,法院及时与宽城区住建局协调,预先冻结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2018年,拆迁补偿款正式下发,宽城法院立即将该笔款项扣划到法院账户。在领款现场,老人们领到退休金后心情非常激动,不住地说着感谢。
长春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于溟辉介绍,针对申请执行人多为弱势群体的涉民生案件,2017年年底到今年年初,长春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669件,执行到位金额2144.57万元。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一方面坚持文明、善意执行,对追索赡养费等案件,通过和解执行,尽量修复亲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2017年至今,全市法院对29名生活条件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救助金额567.12万元。
执行抚养关系纠纷案 被执行人家属当日履行
10时40分,经开法院正在执行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按照生效法律判决,被执行人贾某某应支付其女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每月1500元,并于每月最后一日前付清。自2016年11月1日起,贾某某未支付抚养费18000元。此前,经开法院查询贾某某银行存款、证券、车辆、土地、互联网账户等,均无可供执行财产,在依法向被执行人贾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贾某某仍表示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搜查措施。
由于贾某某的工作场所不固定,为保证搜查顺利进行,当天凌晨五点,法官将贾某某拘传至法院。在贾某某的住所内,法官现场对其进行教育训诫,执行干警对贾某某的手机电子转账记录进行逐一清查,并对其住所内的个人物品进行搜查。在法官释法明理后,贾某某现任妻子同意支付抚养费。14时,贾某某家属筹集全部执行款,该案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申请人理解执行不能
11时20分,朝阳法院干警在位于繁荣路的执行现场,执行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在张勇琦与朝阳区鹏达快餐店工伤赔偿纠纷案中,按照生效判决,朝阳区朋达快餐店应给付张勇琦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医疗费等共计444979.57元。张勇琦申请强制执行后,朝阳法院向朝阳区朋达快餐店经营者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但经查,高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没有财产也没有房产和车辆。
由于被执行人高某某生病住院,在向被执行人家属出示搜查令后,执行干警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搜查后发现家里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认定为执行不能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的异议权利,以及提请恢复执行的权利。
“我在现场见证了执行全过程,同意接受本次终结执行,但我保留我的权利,等对方有钱了,有能力偿还了,我会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勇琦的母亲表示。
代表委员现场见证 点赞执行行动呼吁公众支持
在长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吉林省委员会主委孔令智说,通过观摩这次执行行动,亲眼目睹执行现场,感受到法院执行程序规范,语言规范,工作十分高效。这次“执行利剑·长春出击”执行行动,再一次彰显了人民法院决胜执行难的气势和决心,对那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能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也为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吉林省人大代表、长春市鼎庆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万升表示,今天的现场执行对观众有着非常强的教育意义。有些案件法院穷尽所有的财产调查措施后,还是不能执行,这种法律风险,我们要给予理解。另外,法院要加大对执行不能和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也让人民群众了解执行过程,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提升司法公信力。
当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二道区人民法院参与集中执行行动,6家法院总计执行案款395517.8元,拘传4人,腾迁面积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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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通讯员 张玉卓 邵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