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大队新民中队民警在106省道30公里处设卡拦截违法车辆时,一辆吉AS49**号重型厢式货车沿路驶来,检查时发现该车有超载50%以上的违法行为,遂即对驾驶员张某(男,户籍:内蒙古通辽市)进行处罚,由于当天电脑故障公安网络用不了,未发现驾驶员张某系网上逃犯。
次日,电脑故障修复后,蔡警官在录入张某强制措施凭证时,发现张某系网上在逃人员,曾于2015年在内蒙古通辽市因合同诈骗案被内蒙古通辽市经侦大队立案,被列为网上逃犯。情况查实后,蔡警官立即召开中队会议,讨论抓捕嫌疑人张某相关工作方案。 会议决定,由姜警官电话联系张某,以违法信息需要确认,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对他的货车运输带来影响的理由让张某回来处理。姜警官为了不引起张某怀疑,用单位固定电话拨打,通话时发现张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张某留的手机号不是其本人,而是他朋友的手机号,姜警官在沟通时留下蔡警官手机号让其朋友传达给张某。 第二天,张某果然给蔡警官打来电话,蔡警官按照预先讨论的方案,告知张某来大队处理违法后续事宜。 8月23日,张某开车来到新民中队后被当场控制。目前,张某已被移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