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旅游局获悉,长春市生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双阳区分公司因存在低于成本费用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被罚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3万元罚款。
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长春市生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双阳区分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将41名旅游者以430元/人委托长春银河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北戴河+山东半岛汽车团7日游;
2018年6月16日、6月25日收取旅游者团费300元/人、360元/人,组织北戴河+山东半岛汽车团7日游,该团成本费用为557元/人;
6月25日收取旅游者团费298元/人,组织北京+天津+北戴河汽车五日游,该团成本费用为332元/人;获利途径主要通过向旅游者推荐自费项目。
2018年7月3日收取旅游者118元/人,组织红河谷一日游,该团成本费用为158元/人;获利途径主要通过向旅游者推荐购买戏水用具等。
长春市生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双阳区分公司属于以低于成本费用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长春市生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双阳区分公司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一个月,时间:2018年8月29日—9月28日,并处三万元罚款行政处罚;2.给予公司负责人魏某某处二千元罚款行政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