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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警部门俩月查处酒驾5198起、醉驾887起、毒驾15起

时间:2018-09-04

  目前,全省正在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精准打击,合理布警,根据辖区车辆流动特点和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提升勤务模式,坚持“白+黑”整治模式,对过往的车辆认真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坚持以中心城区为主,向城郊接合部农村道路延伸,不给整治留死角盲区;在整治车型上,坚持以整治汽车酒驾毒驾为主并向摩托车延伸,提高整治成效。在打击处理上,坚持对酒驾醉驾、吸毒后驾车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6月27日至8月27日,全省交警部门查处酒驾5198起,醉驾887起,毒驾15起。

  近日,长春交警和高速民警在行动中查获酒驾、醉驾和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酒驾醉驾竟上高速 后果不堪设想

  8月22日和28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和通化分局民警吉HX1979和吉CLQ695两辆轿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查发现,吉HX1979驾驶员吴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5mg;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警对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而吉CLQ695驾驶人宗某驾驶证显示注销状态,并有吸毒史,经过毒品检测,驾驶员宗某的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属于“毒驾”,此次已经是第三次吸毒被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20天,强制戒毒2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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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胆太大 不仅无证还醉驾

  8月27日,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合肥路与哈尔滨大街交会处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排查时,发现有一辆车突然熄火,关闭车灯。民警见状很是怀疑,上前敲开了车窗。随着车窗降下,一股酒气涌了出来,看来这名驾驶员很有可能是酒后驾车。民警对驾驶员刘某立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数值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其间,民警通过警务终端查询,发现刘某立的C1型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等待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达到醉酒驾车标准,他还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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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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