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市纪委市监委对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罗永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永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帮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乱收费、乱摊派;滥用职权,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并索取他人财物,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犯罪。
罗永峰身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永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