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为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工伤预防成果,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按照人社部等四部委《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开展工伤预防经费为85万元,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
根据年度工伤预防重点行业、企业,经筛选审核、工伤预防联席会议评审通过,确定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为本年度工伤预防实施单位。
现将经费使用和实施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万元
主要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拟印制宣传材料、设立图书角、咨询台,配置应急物品,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等。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5万元
主要用于制作工伤预防主题车厢,拟选择10条主要公交线路,每条线路制作10台主题车厢。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元
主要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培训,开展职业病预防相关工作,制作职业病宣传板(栏)、宣传书籍,配发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
上述经费支出将严格审批流程,加强管理,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