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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向韩国警察厅移交11名韩籍逃犯

时间:2018-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2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遣送出境,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5年内不得入境……”9月19日,在省公安厅举行的中韩两国警方移交逃犯仪式上,吉林市公安局、延边州公安局民警当面宣读了对韩国籍逃犯李某、崔某、林某的遣送出境决定书。经韩国警方清点犯罪嫌疑人随身物品并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后,3名逃犯被韩国警方押解回国。至此,我省公安机关近期抓获的11名韩国籍逃犯全部被移交韩国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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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以来,吉林市、延边州公安机关在开展临时居留外国人抽查和入户走访工作中,相继发现11名韩国籍人员居住处有大量电脑、路由器等物品,且行为可疑,遂带至公安机关逐一进行调查。经两地公安机关缜密调查、细致讯问,11名韩国籍人员均为在我省境内针对韩国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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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省公安机关多次向韩国驻华使馆确认,上述11名韩国籍人员全部为韩国警方通缉的逃犯,其中包括2名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犯,案件涉及128名韩国籍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58亿韩元。我省公安机关共查获25台作案电脑、路由器9个、电话机44部、存储硬盘9个。

  9月5日,公安部致函吉林省公安厅,要求吉林省公安机关应韩国警方请求,将11名韩国籍逃犯正式移交韩国警方。按照公安部部署,9月11日至13日,首批8名韩国籍逃犯被移交韩国警方押解回国。9月19日,吉林省公安厅再次向韩国警方移交3名韩国籍逃犯。这是中韩两国开展2018联合追逃行动以来取得的最重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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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期间,中韩警方代表举行多次工作会晤,签署了《移交犯罪嫌疑人备忘录》,并就切实加强打击跨国犯罪、案件协查侦办等领域的务实执法合作,为推进吉林省与韩国开展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提供坚实安全保障进行深入交流。这为吉林省公安机关与韩国警方保持良好的执法合作关系搭建了新的桥梁和平台,也为双方执法机关进一步开展境外追逃追赃、海外利益保护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与韩国相关执法部门建立了以案件协查和追逃为核心的务实执法合作关系,双方在打击跨国犯罪、案件协查侦办、缉捕和移交犯罪嫌疑人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执法合作体系。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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