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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时间:2017-07-05

  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对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进行政策解读。

  “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重点,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主要包括: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关键词:分级诊疗

  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完善省级五大医联体建设,同步推进市级、县级和专科四个层级医疗联合体能力建设。2017年,医联体覆盖率达到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在高血压、糖尿病基础上增加肿瘤、心血管疾病、结核病等慢性病为分级诊疗重点病种。到2020年,医联体覆盖率达到100%。

  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鼓励城乡居民与基层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医学远程会诊网络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横向贯通五大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院之间医学远程会诊网络,实现优秀专家资源共享,纵向链接上级医院与9个地市、43个县级医院之间的医学远程会诊系统,完善医学远程会诊的运行机制,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探索县级医院与边境、贫困乡村建立医学远程会诊系统。2017年,医学远程会诊覆盖90%以上的县(市、区)。2020年,医学远程会诊覆盖100%以上的县(市、区)。

  关键词: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到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

  “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设定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

  关键词:全民医保制度建设

  继续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十三五”期间的全民医保制度建设工作,将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在1-3个地市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关键词: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十三五”期间,将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破除以药补医,建设符合国情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药品审评审批体系。加强医疗器械创新,严格医疗器械审批。密切监测药品短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加强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重性精神病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推动医药分开,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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