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床上用品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近期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市部分网络销售的床上用品商品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
依据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及产品明示标准委托检验机构对床上用品的产品使用说明、甲醛、pH值、禁用偶氮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异味等项进行了检测,共抽取样品1个批次,1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100%。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查询不合格商品品种、销售者、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及批次等详情,请登录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ccg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