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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新发布的《长春市城市供热条例》都讲了啥?

时间:2018-09-30

  供热质量应该找哪个部门?供热期时间调整到了什么时候?测温退费要经过哪些程序?供热企业不负责该怎么办?9月28日,随着长春市第一部规范城市供热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长春市城市供热条例》的正式出台,此前备受长春市民所关注的焦点问题都得到了解答与政策保障。

  长春市第一部规范城市供热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是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在2017年10月,由长春市人大城环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用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就针对长春市供热工作中出现的居民室温不达标等问题进行了大量调研,并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由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在充分审议修改的基础上,8月31日长春市第十五次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2018年9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注点一:热企经营许可及管理权全部向城区下放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近几年长春市经过不断探索,逐步向城区下放了使用40吨以下锅炉供热的供热经营企业的许可权。本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再次扩大了权力下放范围,将所有供热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权全部向城区下放,而市供热主管部门主要对供热规划、热源建设、供热工程质量,供热服务等进行监管,市、区两级权力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关注点二:热企验收新建筑配套供热设施

  对于直接影响供热质量的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也做了重点规范。长春市供热主管部门将按照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热量分配和管网布局;新建建筑配套的供热设施,需要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应当征求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意见,由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明确供热方式及热源;规定了新建建筑配套供热设施竣工应当有供热经营企业参与验收,并且验收资料需报区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关注点三:供热质量差的热企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条例还建立了供热经营许可制度,对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办理程序。建立了供热经营企业退出机制:供热经管企业主动退出的,经区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之前提出并与承接企业妥善处理有关事宜;规定在供热经营企业出现供热质量差,对存在问题长期不予解决,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等十种情形时,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可以相应调减供热区域直至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从而达到供热经营企业强制退出的效果;规定了对于供热经营企业无法保障安全稳定供热影响公共利益的,可以实行应急接管。

  关注点四:供暖时间延长2天、提前5天

  从长春市2016年至2017年的气象资料来看,10月20日至10月24日,最低日平均气温为-1.1℃,4月7日至4月9日,最低日平均气温为5.9℃。

  针对市民提出提前供热并延长供热期的意见及根据国家《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规定,长春市供热期的起止时间将调整为“当年十月二十日零时至次年四月六日二十四时”,共计169天,比目前的167天延长2天。供热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条例同时规定,在气温出现异常低温的情况下,长春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关注点五:温度不达标 热企退还热费

  条例规定,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昼夜低于十八摄氏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应当告知供热经营企业,供热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免费测温。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 , 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 ( 厅 ) 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并由供用热双方对测温结果共同签字确认。供热经营企业理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按日退还热费,由于供热经营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停热四十八小时以上,导致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按日双倍退还热费。

  关注点六:用户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即可停热

  热用户有用热的权利,也有停止用热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停热而导致相邻用户室温下降是现实存在的问题。热是具有辐射性、传导性、散失性的特殊介质,无论自己住宅否开栓供热,都会享受相邻的热,导致相邻用户热能散失,而供热系统是按照所有用户全部用热设计的,部分用户的停热会导致供热系统热损耗增加。允许停热而不收取任何费用,会影响正常缴纳热费居民的供热质量,对供热经营企业也不公平。因此,条例规定允许热用户停热,但是应当缴纳不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百分之二十的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具体收取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长春市公用局副局长任晓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条例里边在保证居民用户的室温达标方面采取了大量措施。条例明确设定了卧室、客厅、厨房等测温点和测温距离,居民如认为温度不达标可告知热企进行现场免费测温,如果对测温有所异议,居民可以直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将在投诉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将组织人员进行免费测温。未来我们还会在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用户测温退费的管理办法来保证老百姓的权益。”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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